1月5日,曲麻萊縣人民法院干警接到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,案件的當事人才某與名某為朋友關系,2024年3月名某從才某處借款16000元,并承諾約定時間將欠款一次性結清,可到了約定時間才某多次向名某索要該款項未果,面對這樣的困境,才某無奈只得將名某訴至人民法院。
考慮到兩位當事人都為牧民,長期在牧區(qū)放牧,本著減少當事人訴累的原則,了解基本情況后,巡回法庭業(yè)務骨干立即驅車前往秋智鄉(xiāng)處理案件。
到達現(xiàn)場后,調解員西然拉毛對案件進行了詳細調查,聽取了才某與名某的微信語音聊天記錄,查看了借貸合同,并對才某、名某雙方進行了單獨談話,解釋了相關法律條款。經過幾輪深入的溝通和協(xié)商,名某終于認識到自己的錯誤,并承諾將盡快償還債務,在曲麻萊縣人民法院特邀調解員音視頻調解記錄和干警的監(jiān)督下,雙方握手言和,達成一致,并簽署了調解協(xié)議。
此時,天色已晚,才某為法院干警獻上了潔白的哈達,激動地說道:“謝謝你們,感謝你們幫我挽回了損失,我相信法律,相信你們!”
返程到達縣城時,已是夜晚,像這樣的一天,對于曲麻萊縣人民法院的干警來說是再也普通不過的一天……
無論山有多高,路有多遠,風雪有多大,哪里有法律需要,哪里就有他們的身影。
曲麻萊縣面積廣闊,人口居住分散,平均海拔4500多米,縣域面積5.24萬平方公里,部分村社交通路況差,驅車幾百公里,騎馬幾個小時,往返一兩天是常有的事,基層牧民群眾在解決矛盾糾紛、開展案件訴訟時極為不便,立足縣情,曲麻萊縣的“馬背法庭”應運而生。
多年來,曲麻萊縣人民法院本著“讓法官多跑路、讓群眾少跑腿”的初衷,實現(xiàn)“群眾在哪里,法律服務就延伸到哪里”,讓偏遠地區(qū)的農牧民足不出戶也能夠享受法治陽光。
曲麻萊縣人民法院黨組書記、院長達青說:“現(xiàn)如今我們依然保留使用馬匹,甚至步行的方式到牧民家中了解案情,并依托賽馬節(jié)、蟲草采挖節(jié)、大型傳統(tǒng)民俗文化節(jié),深入偏遠牧區(qū)山間草場,堅持就地受理、就地調解、就地開庭、就地宣判、就地執(zhí)行,將法庭設到矛盾糾紛的第一現(xiàn)場,充分發(fā)揮訴源治理的社會功效,切實解決執(zhí)行難題。”
正如達青所說,曲麻萊縣人民法院組織業(yè)務骨干針對直接查控財產困難、雙方當事人矛盾糾葛較深的案件,赴距曲麻萊縣城較遠的鄉(xiāng)鎮(zhèn)開展了“馬背法庭·取信于民”巡回執(zhí)行專項行動,取得明顯成效。
曲麻萊縣人民法院副院長彭措達杰說:“距離縣城500余公里的駐格爾木市昆侖民族文化村是玉樹州唯一的跨地區(qū)三江源生態(tài)移民村,一直以來,當?shù)厝罕娪捎诼吠具b遠、訴訟成本高、語言不通等因素,導致移民村群眾訴訟困難,執(zhí)行困難、訴訟成本高的問題長期存在。為解決群眾的急難愁盼問題,我院組織開展了巡回執(zhí)行活動,共接待審理案件31起,調解16起,當場給付6起,釋法明理不起訴9起,找到長期失聯(lián)當事人5人,幫助當事人網上立案2件,主要涉及勞務合同糾紛、買賣合同糾紛、借款合同糾紛、代牧合同糾紛、房屋租賃合同糾紛、撫養(yǎng)費糾紛等案由,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