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海新聞網(wǎng)訊 記者從省交通警察總隊了解到,9月6日至9月15日,我省公安交管部門將按照公安部統(tǒng)一部署,開展為期10天的“打非治違”交通違法集中整治校車統(tǒng)一行動,預防和減少校車道路交通事故,維護學生上下學乘車安全。
為從源頭上消除校車安全隱患,我省各地公安交管部門將對本地特別是農村地區(qū)校車和校車駕駛人開展駕駛人準駕資格、交通違法和交通事故記錄排查,駕駛人逾期不參加審驗、交通違法多發(fā)未接受處理的,一律責令其停止駕駛校車。駕駛人有發(fā)生致人死亡或者重傷交通事故負有責任、記滿12分或者犯罪、酒駕、吸毒等記錄的,一律注銷其校車駕駛資格。對校車標志缺失以及滅火器、安全錘、安全門、衛(wèi)星定位裝置等安全設施不全的,一律責令停運整改。
統(tǒng)一行動期間,全省公安交管部門將針對本地校車開行時間、路線規(guī)律,有針對性部署警力,嚴查校車超速、超員、不按審核確定的路線行駛、不按規(guī)定在校車站點?可舷聦W生等交通違法行為,嚴查使用低速貨車、三輪汽車、拖拉機等非載客汽車接送學生的違法行為。對使用拼裝或者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接送學生的,依法收繳并強制報廢,對非法改裝、改型、拆卸或加裝座椅的車輛,一律扣留,未恢復原狀前不得接送學生。同時,增設護學崗,維護校園周邊道路交通秩序,加強上下學高峰交通指揮疏導,確保校車、接送學生車輛安全通行。
公安交管部門還將會同教育行政、交通運輸、安全監(jiān)管等部門,深入中小學校對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情況檢查,指導、督促學校和校車運營企業(yè)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制度,配足安全管理人員,加強校車的安全維護,落實校車安全管理主體責任,把好校車出門關。
交警提醒:學校和校車運營企業(yè)要確保車輛安全技術狀況良好,每次行車前要認真對車輛制動、轉向、外部照明、輪胎、安全門、座椅、安全帶等部件進行檢查,提醒家長發(fā)現(xiàn)孩子乘坐的校車有超員等違法行為時,應及時向公安交管部門舉報。學生不要乘坐超員車,不要搭乘低速載貨汽車和三輪汽車、拖拉機等非載客車輛,抵制黑校車、黑車、違法超員車輛。